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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两年多 新房变“泡水房”!汉阳一社区这样回应
来源:凤凰网      时间:2023-08-10 10:09:36

漏水两年多,新房变“泡水房” ,记者介入后社区表示将鉴定责任归属

极目新闻记者 林楚晗

摄影记者 林楚晗


【资料图】

实习生 邱美依 马懿睿

新房子漏水,一直无法入住,冯婆婆(化姓)一家别提多闹心了。两年多来,家住武汉市汉阳区复地海上海小区的武汉市民冯婆婆家的房屋客厅、洗手间等处漏水严重,而因为这个情况,自己面临两年多无法正常用水的处境。她表示自己多次向物业反映,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只能求助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记者介入后,社区表示将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漏水原因和责任归属进行鉴定。

七旬老人面临两年无法用水的处境

8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冯婆婆家中,冯婆婆家住在13楼,是一套复式公寓,一进家中,发现地面的地板和洗手间的瓷砖都已撬开,家中的家具也是摆放凌乱,靠近洗手间的鞋柜因为长时间的漏水已经腐朽,一走进洗手间,就闻到了一股臭味。记者到来时,冯婆婆正戴着口罩、穿着套鞋、拿着手电筒,刚刚完成早上的污水清理工作。记者观察到卫生间内仍存有少量积水,且靠近卫生间的墙壁上,青黑色的霉斑还在向上蔓延。

冯婆婆的女儿汪女士(化姓)告诉记者,自己是2019年8月开始装修的,在装修好之后,自己一家于2021年2月搬进房子内,“在春节前我们搬家了,我们本来想在新家里过一个团圆年,但没想到,搬进来一周之后房子就开始漏水。”由于漏水面积也越来越大,没有办法,全家只能搬离出去。

记者看到,客厅内墙面出现了大面积泡水的痕迹。汪女士告诉记者,这里原本做了一面酒柜,但因为漏水问题严重,这个酒柜不得不拆除,而客厅的地板也因为被水严重浸泡,不得已被敲掉。

而冯婆婆也表示因为漏水问题严重,为了不让污水蔓延至整间房子,两年多以来自己一直居住在这间房子内,而因为担心漏水影响到楼下的邻居,所以只能将水阀关闭,这样也导致上厕所和洗澡等基本需求都成为了“大问题”。

“我现在成了一个‘掏粪工’,每天早晚各四次要将这些污水打扫干净,这里面还会有粪水,别提有多臭多脏了。我现在上厕所或者用水只能去公共厕所。”冯婆婆告诉记者,因为漏水的问题,自己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是对方表示冯婆婆家已经过了房屋质保期,所以不归物业处理。

“我现在只希望早点过上正常的日子,买的新房却变成了泡水房,还这么臭,我们没有办法接受。”汪女士说道,自己母亲年事已高,实在是经不起这样折腾,希望能早点将漏水的问题解决。

为了找出漏水点,汪女士表示已经敲掉楼上楼下两个卫生间的瓷砖,目前只能粗略判定漏水点位于一楼卫生间的下水管道,但具体漏水点尚不明确。

双方各执一词,记者建议找第三方进行责任认定

随后,记者和冯婆婆、汪女士一起来到小区物业,在记者的要求下,社区的工作人员也一同来到物业的会议室,召开了一场座谈会。

马经理(化姓)表示因为冯婆婆楼上的邻居,也就是14楼目前还处于未装修的毛坯状态,“14楼家并没有漏水情况,所以根据判断,问题只可能出在冯婆婆家的这段管道上。”

此外,马经理表示小区的房子是2019年1月31日交付的,按照规定,房屋的质保期是在2021年1月31日到期,目前冯婆婆家的房子已经过了质保期,且马经理表示此前也走了保险,赔付了冯婆婆3000多元。“我们派工人上门去检查后发现冯婆婆家的下水管道处有一个小破洞,初步判断污水应该就是从这个地方渗漏的。”马经理表示这个破洞很可能由于冯婆婆家装修的过程中工人施工不当造成的,所以应该由业主自己承担。

对于这个说法,冯婆婆表示不能认可,她认为物业公司说的管道破损是自己造成的这个情况没有证据,是在推卸责任,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

面对这种情况,记者建议当务之急应该是将冯婆婆家的下水管道维修好,让居民的生活恢复正常,并表示各方应多考虑居民的呼声,解决这件烦心事。

对于记者的这个建议,居民、物业和社区表示认同。

这个维修费需要多少?马经理表示,根据经验,保守估计在200多元,她表示这个钱她个人可以出,但是维修工人还是需要冯婆婆自己来找。“我们也担心我们找的工人在维修方面出现问题,又说不清楚。”此外她表示房屋内的下水管道属公共设施,后续再出现问题时,应遵循“谁维修谁负责”的原则。

但冯婆婆及汪女士却不能接受,她们表示之所以这么久都没有维修也是因为这个下水管的责任归属不明确,担心自己请来了维修师傅维修后续出现问题。

在双方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记者建议由社区出面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找出漏水的原因,并划分责任,且鉴定费用也应由责任人进行支付。

对于这个建议,冯婆婆和马经理表示认同。社区表示会尽快推动这件事情的处理。

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的王海鹏律师,王律师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王律师告诉记者,交付之日应该以业主和开发商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若开发商延期交付的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和物业进行维修,在过了保修期后,根据第三方鉴定后再判断责任划分。”他表示后续若还有争议需要诉讼,建议冯婆婆可根据鉴定进行法律诉讼或者在诉讼中进行司法鉴定划分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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